聊城市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CZC2018-0207-00-01
(系统内编号:LCZFCG-2018-715-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包一:指挥车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所要求供货能力的投标商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55.68 |
包二:指挥车2 |
39.99 |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www.lczfcg.gov.cn)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
1.报名及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8年05月15日9时00分至2018年05月17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本项目请各潜在参与供应商企业使用“供应商-货物”报名)
3.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询价通知书售价120元/份)。
注: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询价通知书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
说明: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询价小组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2018年05月18日15时00分至2018年05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5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
地址:聊城市兴华西路218号
联系人:刘明
联系方式:0635-717027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30号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方式:18306351936
监督单位: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九、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报价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供应商、施工等企业网上注册的公告》。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询价通知书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询价通知书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3、询价通知书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供应商按包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包支付费用成功后,各包询价通知书均可下载,询价通知书下载后,各包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供应商需按各包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PP24tY__WgTd-8w0WR3uA
链接的询价通知书仅供报名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询价通知书。
2018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