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0635-3011010
二、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华建壹街区
联 系 人:殷春景/唐慧珑
联系电话:13346355808/15315770811
三、项目名称: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500202102000335
交易中心编号:LCZFCG-2021-78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项目内容 |
成交价格 (万元) |
聊城中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鲁化路39号 |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87万元 |
六、磋商小组名单:郝延英、张颗新、梁秀英。
七、磋商小组评审结果:
序号 |
供应商 |
1号评委 |
2号评委 |
3号评委 |
1 |
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8.00 |
67.80 |
67.20 |
2 |
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87.80 |
84.00 |
85.50 |
3 |
聊城中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0.10 |
90.10 |
90.50 |
4 |
山东聊城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3.57 |
67.97 |
71.77 |
八、公告期限: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09月18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春景/唐慧珑
联系电话:13346355808/15315770811
十、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1、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2、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3、山东聊城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十一、由成交供应商按发改【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发布人: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7日